永住取得后的注意事项

2021-10-20

不少人取得永住后,会选择回国发展。但实际案例中,有很多因为再入国过期而被取消永住的人大有人在。


根据法务省的资料,除了再入国期限过期之外,永住者还因为以下原因而有可能被取消永住资格。


1,伪造合法的登陆许可理由。

2,除伪造合法的登陆许可理由外,通过其它不法手段而取得登陆许可。

3,除1,2外,提出虚假文书而取得登陆许可。

4,中长期在留者搬家后,90天内未提交新住址信息。

5,中长期再留者提出虚假伪造的住址信息。

QQ截图20190116130354.png

本期内容,小梁就提醒大家一下最常见的两种有可能被取消永住资格的理由。


01

  再 入 国 过 期  

微信图片_20190117134248.jpg

中长期在留者出日本国时都会填个小卡片儿,也就是“再入国出国记录”。

大家肯定对这个不陌生,也会在以下两个选项中勾对勾


  • 有再入国许可的出国

  • 等同再入国许可的出国 


微信图片_20190117134257.jpg


如果长期出国,需办理“再入国许可”,最长出国期限为5年(特别永住者为6年)。

如果勾了“等同再入国许可”的,最长出国期限为1年。也就是1年内需要回来一次。


小梁也确实听说过因为勾了等同再入国,但是因为忘了,1年内没回来而取消永住的例子。

这点也是目前最常见的取消原因,所以一定不要忘了。


02

  长 期 无 住 址  

微信图片_20190117134738.jpg


除了再入国过期之外,长期无住址,这一取消理由很可能会被忽视。

小梁也听说过,有些人拿到永住后就回国了,所以房子也退了。


但是,如上所述,法条规定,永住者有可能因为以下原因而取消永住:

  • 中长期在留者搬家后,90天内未提交新住址信息。

  • 中长期再留者提出虚假伪造的住址信息。


小梁建议还是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想说“我不说,入管就不知道”。其实入管对于信息的掌握程度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多的多,精准的多。否则,像个人番号(My Number)制度的导入,岂不是白导了吗?!


大家都知道现在对于永住许可的要求是越来越高,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要“控制人数”。那么,有“申请控制”,是不是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有"监管控制"?!

cancelled.jpg

最后,鉴于除了再入国过期之外,以其它理由取消在留资格时都是要走"流程"的。因此小梁也进行一下简要说明。


若被怀疑持有人有在留资格的取消理由时,通常会先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进行意见听取。然后由法务大臣(或地方入国管理局长)判断是否取消。


另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再入国期限过期,是不会有"意见听取"这个流程的。

原则上在留资格自动作废,也无法再凭所持资格回到日本。需要重新申请签证。


中文産業11月①.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