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概要:
申请人国籍:中国
申请人配偶身份:永住者
变更类型:家族滞在→永住者の配偶者等
申请情况:
申请审查期间:约1.5个月
追加资料内容:1次,说明书
申请难度:
★★☆☆☆(中低难度)
要点分析:
POINT1
发生了『变更事由』而『变更』
因为申请人的配偶者之前一直是就劳签证(技术/人文/国际业务),所以申请人一直持有的是家族滞在签证。
申请人配偶在永住申请许可后,自然身份变更为「永住者」。
那么申请人的身份也会随时发生变化,
由「家族滞在」变更为「永住者の配偶者等」。
从而产生了在留资格变更事由。
注意:不是自动变更,依旧需要进行在留资格变更申请!
POINT2
入管追加资料通知分析

申请人配偶的资质条件等都非常好,也因此永住获得了许可。
两人结婚年数也有几年,婚姻真实性没有任何问题。
唯一可能会产生问题的就是:
申请人因为一直在中国工作,所以长期不在日本生活
从上述入管的追加资料通知就可以看出,只要求说明一项:
【2016年4月29日入国后,至今为止待在日本的时间也就大概30天左右,请说明原因。另外说明今后计划在日本开展什么活动?】
因此,需要解释清楚两件事:
几乎不在日本,都做了什么
(如果给了你签证)今后在日本,打算做什么?
POINT3
长期不在日本,怎么解释?
因为在咨询阶段就了解到申请人长期不在日本的情况,也因此对于入管来的追加资料通知,并不感到意外。
所以在追加说明书的时候,主要强调以下3点:
如实说明长期不在日本的原因,是一直在中国工作。对于没进行「家族滞在」活动一事,缺乏对自己持有签证的意义的认知,反省道歉。
说明今后计划辞掉中国的工作,来日本找工作。并强调自己现在所在的公司是全球性公司,在日本也有分公司,正在计划应征日本分公司的职位。
说明为了今后可以适应日本的工作生活,强调自己正在学习日语。并作为佐证资料,提交了日语学习班的听课证。
小 梁 说
简单来说就是:”拿“什么签证,就做什么事。
作为配偶者来说,如果长期没有生活在日本,入管自然认为申请人也没有取得中长期签证的必要。因为之后如果想来的话,办理短期探亲签证等也可以达到目的。
所以即使侥幸因为发生了『变更事由』而『变更』成功,如果之后依旧长期不在日本生活,那么下一次更新的时候,可能依旧会产生问题。
例如本案的例子,虽然申请人成功的从『家族滞在』变更成『永住者の配偶者等』,但应该也是因为长期不在的原因,在留期间许可的仅是1年。
如果1年后更新的时候,申请人还是像现在这样长期都不在日本的话,那么就有可能影响更新的结果。
所以即使变更申请成功了,还是会跟申请人强调如上事项及下次更新时的风险。
至于具体是否改善,那么就交由申请人自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