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保险”+"督促状"的「高度人才」永住申请 成功案例

2025-12-01

Snipaste_2025-12-01_09-35-26.JPG


■ 申请人概要:

  • 申请人国籍:英国 

  • 申请人持有在留资格:「技术人文国际业务(3年)

  • 申请人条件:特例条件申请【高度人才(80分)】

■ 申请情况:

  • 永住申请:许可

  • 申请审查期间:约5个半月

  • 追加资料内容:有,1次(其它证明书,非理由书

■ 申请难度:

★★★(中等难度)

class.JPG

■ 案件分析:

申请人条件非常好,基本上属于那种:好好准备申请材料、理由书写一写,就能许可的那种。

但是,申请人反馈回来的关于『健康保险』的资料,出现了问题。

过去5年间的『健康保险』资料里,2019年『国民健康保険料』有“督促状”

※ 申请人是就职签证,公司应该给申请人上社会保险的。但是因为有确实合理的理由,有部分期间,申请人是自己上国民健康保险。也就是5年的资料里,既有自己上『国民健康保险』的期间,又有『社会保险』的期间。

这完全没问题。

但来了“督促状”,就是有问题了。

一般原因可能是因为晚交,所以来了督促状让赶紧补交。

所以请申请人去找区役所进行确认,是什么原因导致申请人收到了“督促状”。

Snipaste_2025-12-01_09-37-48.JPG

申请人询问区役所,得到的回复是:因为金额算错了

  • 申请人先收到了一封交纳通知书A,但是发现记载的金额好像不太对(金额多了太多)。

  • 申请人拿着交纳通知书A前往区役所确认,一算发现确实算多了。区役所告知会再发行交纳通知书B。

  • 在等待再发行交纳通知书B的期间,收到了金额变更后的督促状。

  • 收到督促状的第2天,申请人把一期的保险全部缴清了。


区役所把金额算错了,再发行交纳通知书B的话,应该也是金额修正后正常的通知书才对。而不是写着“督促状”的交纳通知书。

至于为什么收到的会是写着“督促状”的交纳通知书,区役所也说不清楚。

并且还告诉申请人:

他们不认为永住申请时,入管会要求提交关于健康保险的资料。

区役所担当水平参差不齐,鸡同鸭讲的情况也常见。因此我也不对申请人所居住的区役所抱有什么可以得到准确回答的期待。

但是,至少我知道了为什么会来“督促状”的来龙去脉。

掌握了客观事实,接下来就是清晰的将事实合理的陈述出来到『永住申请理由书』里。


不是你给我什么资料,我就整理一下就那么交上去。

我需要确认每个佐证资料的内容。

我从佐证资料上读取出来的信息,有问题的我会向申请人进行确认。

你可能认为我确认出来的问题不是问题,

嗯,那是因为你不懂。

我要是就那么稀里糊涂的交上去,之后入管会发追加资料通知书问我,到时候我还是得为难你。

还是那句常说的老话儿:

我管你要的任何一项资料,都不是我要,而是入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