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申请人概要
■ 分数构成
学士学位 10分
经管经验 25分
代表者地位 10分
日本大学毕业 10分
日语N1合格 15分
合计:70分

■ 案件总结
申请人的基础分(裸分)就够了。可没搞什么海外收入拼拼凑凑哈。(笑)
虽然已经在日本有客户,但是因为日本公司刚刚成立,所以还没有用『新成立的日本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等直接签订合同等,导致无法直接提供『新成立的日本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的合同。
但是因为申请人在中国有公司,所以提供的是『中国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的过往交易时的订单。
从而间接证明:
【供应商】&【客户】都确保下来了,申请人入境后,马上就可以开展业务。
在日本新成立公司,就是得要向入管证明:公司成立了人来日本以后马上就能开展起来业务。
具体怎么证明?
进货/销货合同等直接佐证资料、过往订单等客观的佐证资料,实打实的东西才能支撑的起来。
而不是仅凭着一张事业计划书,在那空洞的谈之后【在日本如何如何寻找供应商】、【如何如何拓展客户】。
光有“想法”,没用。
得能实打实的证明出来,事业计划书中的“想法”,确确实实能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