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申请人概要:
申请人国籍:中国
申请人学历:硕士
现持有留资格:『留学』(日语学校就读中)
变更在留资格:「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
审查期间:约3周
追加资料:无
审查结果:许可
许可期间:1年
■ 案件概要:
大阪地区的案件,普遍比东京快很多。
申请人在语言学校就读期间,找到了工作,所以需要从『留学』变更到『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 中国大学的硕士学位,符合“学历”要求。
→ 找到的工作,符合“白领”工作的内容。
→ 中规中矩的工资,符合“与日本人同等或以上工资水平”要求。

■ 案件总结:
日语学校就读的经历,不算“学历”。
如果申请人本身就有『学士』以上的学位,语言学校就读期间,找到了工作,是可以进行在留资格变更的。
通常变更至『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情况多一些。
如果确实够分,也可以变更至『高度人才』(白领版)。

本案件申请人的就职公司属于カテゴリー3,也就是小公司。
所以除了必须的申请资料之外,提出了『职务内容说明书』,说明:
申请人过去在中国的经历(学历+工作)
就职公司的业务内容(现有业务+新业务)
雇用理由
公司现有员工担当的业务内容
申请人入社后担当的业务内容
『职务内容说明书』也好,『雇用理由书』也好,『申请理由书』也好,叫什么都可以,不重要。
重要的是说明内容本身。
如果一开始我不提交,只按照入管官网上要求的必须资料来准备。
那么十有八九,等来的会是“追加资料通知书”,要求『具体详细的说明从事职务内容』。一来一回拉长审查时间。
『一开始就不给审查官追加资料的机会。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案件,就迅速的做出判断快点下许可。』是我的想法。
所以我和申请人要的每一项资料或者信息,都不是我要,而是入管要。
申请人积极配合行政书士准备申请资料,这一点很重要。
每一个许可的案件,都是申请人与行政书士共同努力的结果。